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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公共基礎》輔導講義(1.1)

      發布時間:2010-11-25 12:58  來源:公共基礎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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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 銀行知識與業務

        第一章 中國銀行業概況

        一、銀行招聘綱

        1.1.1中央銀行、監管機構與自律組織

        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

        監管機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自律組織——中國銀行業協會

        1.1.2銀行業金融機構

        政策性銀行

        大型商業銀行

        中小商業銀行

        農村金融機構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外資銀行

        非銀行金融機構

        二、知識要點提示

        本章概要

        本章主要介紹中國銀行體系基本情況。中國銀行體系由中央銀行、監管機構、自律組織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組成。中國人民銀行是中央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銀監會)負責對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實施監管。中國銀行業協會是在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全國性非營利社會團體,是中國銀行業的自律組織。中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大型商業銀行、中小商業銀行、農村金融機構以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和外資銀行。銀監會監管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和貨幣經紀公司。

        1.1中央銀行、監管機構與自律組織

        1.1.1中央銀行

        我國的中央銀行是中國人民銀行,簡稱:PBC

        (1)大事記

      時間

      事件

      1948年

      成立

      1995年3月18日

      第8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3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以法律形式確立了中央銀行地位。

      2003年12月27日

      修訂了《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的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3)主要職責(《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條規定):

        1、發布與履行其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2、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3、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4、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

        5、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

        6、監督管理黃金市場;

        7、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

        8、經理國庫;

        9、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10、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監測;

        11、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

        12、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1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1.1.2監管機構

        1.歷史沿革和監管對象

        (1)歷史沿革
       

       中國的銀行業監管機構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CBRC)。

       

      時間

      事件

      2003年4月

      成立

      2003年12月27日

      第10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6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并自200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06年10月31日

      第10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24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修正案,并自2007年1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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