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
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拿到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以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五、會計人員的基本職責
1、會計核算
2、會計監督
①對于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受理,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②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經辦人員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
③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發現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不相符的,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有權自行處理的,應當及時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六、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
1、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除了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從事會計工作3年以上經歷。
2、我國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總會計師是單位領導成員,全面負責本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和經濟核算,參與本單位的重大經營決策。
七、總會計師
1、總會計師的地位和任職條件
總會計師是單位領導成員,協助單位負責人工作,直接對單位負責人負責。總會計師是行政職務,不是會計人員專業職務。
總會計師的任職條件中的硬性規定是,取得會計師專業技術職稱后,主管一個單位內部一個重要方面的財務會計工作的時間不少于3年。
2、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八、會計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
會計專業技術職稱分為助理會計師;會計師;高級會計師。其中助理會計師為初級職稱,會計師為中級職稱,高級會計師為高級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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