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賬戶的概念
賬戶是根據會計科目設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結構,用于分類反映會計要素增減變動情況及其結果的載體。設置賬戶是會計核算的重要方法之一。
(二)賬戶的分類
同會計科目的分類相對應,賬戶也分為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總分類賬戶是指根據總分類科目設置的、用于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進行總括分類核算的賬戶,簡稱總賬賬戶或總賬。根據賬戶所反映的經濟內容,可將其分為資產類賬戶、負債類賬戶、所有者權益類賬戶、成本類 賬戶、損益類賬戶五類。明細分類賬戶是根據明細分類科目設置的、用來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進行明細分類核算的賬戶,簡稱明細賬。總賬賬戶稱為一級賬戶,總賬以下的賬戶稱為明細賬戶。
(三)賬戶的基本結構
賬戶分為左方、右方兩個方向,一方登記增加,另一方登記減少。至于哪一方登記增加、哪一方登記減少,取決于所記錄經濟業務和賬戶的性質。登記本期增加的金額稱為本期增加發生額;登記本期減少的金額,稱為本期減少發生額;增減相抵后的差額,稱為余額。余額按照表示 的時間不同,分為期初余額和期末余額,其基本關系如下:期末余額=期初余額+本期增加發生額-本期減少發生額 上式中的四個部分稱為賬戶的四個金額要素。賬戶的基本結構具體包括賬戶名稱(會計科目、記錄經濟業務的日期、所依據記賬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增減金額、余額等。
(四)賬戶與會計科目的聯系和區別
會計科目與賬戶都是對會計對象具體內容的科學分類,兩者口徑一致,性質相同。會計科目是賬戶的名稱,也是設置賬戶的依據;賬戶是根據會計科目開設的,是會計科目的具體運用。沒有會計科目,賬戶便失去了設置的依據;沒有賬戶,就無法發揮會計科目的作用。兩者的區別 是:會計科目僅僅是賬戶的名稱,不存在結構;而賬戶則具有一定的格式和結構。在實際工作中,對會計科目和賬戶不加嚴格區分,而是相互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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