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設置和運用會計科目,提供高質量的會計信息,在設置會計科目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必須結合會計對象的特點
所謂結合會計對象的特點,就是根據不同單位經濟業務的特點,本著全面核算其經濟業務的全過程及結果的目的來確定應該設置哪些會計科目。首先,根據不同行業經濟業務的主要性質特征設置會計科目,如工業企業應設置反映產品生產過程的會計科目,而商業企業不生產產品,而是以商品買賣作為主要經營業務,其會計科目主要應該反映商品的買賣過程。因此在成本費用方面,工業企業需要設置“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等會計科目,商業企業則不需設置這種會計科目。其次,要結合企業規模設置會計科目,大型工業企業經濟業務量大,為了便于組織會計工作,會計科目的設置應全面、具體和詳細,而單步驟生產的小型企業,經濟業務量少,會計科目的設置應力求簡單、直觀和明了,不必追求又全又細。
(二)必須符合經濟管理的需要
經濟管理要求不同,會計科目的設置也有差別,設置會計科目應充分考慮各有關方面對會計信息的需求,不僅要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需要,還要滿足企業內部經濟管理的需要,也要滿足投資者、債權人和其他有關方面的需要,以利于有關方面進行經濟決策。
(三)必須堅持統一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
由于各企業的經濟業務千差萬別,在分類核算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動時需要將統一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統一性,就是設置會計科目時要符合會計制度的要求。靈活性,就是在能提供統一核算指標的前提下,各個單位根據自已的具體情況及投資者的要求,可以增減會計科目。
(四)必須使會計科目具備可操作性
為了便于理解和實際運用,必須對每一個會計科目都明確規定其特定的核算內容;企業設置的會計科目的名稱要簡單明確、字義相符、通俗易懂;同時,為了適應會計核算資料連續性和一致性的要求,會計科目要保持相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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