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恒等式是指運用數學等式的原理來描述會計要素之間相互關系的一種表達式。
(一)靜態會計恒等式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擁有或控制一定數量的能滿足其需要的資產,然而企業的資產無論以什么具體形態存在都是由其提供者提供的。資產提供者對企業資產的要求權稱為權益。可見,在一定時點上,一個企業的全部資產應當等于各有關提供者對這些資產的要求權即權益的總和,用等式表示如下:
資產=權益
資產和權益反映的是同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資產表明企業擁有或控制多少經濟資源,而權益則表明是誰提供了這些經濟資源,是誰對這些經濟資源擁有要求權,也就是說,權益表示資產的來源。就某一會計主體而言,有一定的資產,就必然有一定的資產來源,反之,有一定的權益,也必然有一定的資產與之相對應。所以,在任何一個時點上,資產的總額有多少,權益的總額就有多少,反之亦然。也就是說,一個企業的資產總額與權益總額相互依存,數額永遠相等。
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資產,一部分是由企業的投資人提供的,稱為所有者權益;另一部分是由企業的債權人提供的,稱為負債。因此上述等式可以進一步擴展為下列等式: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這一最基本的恒等式反映了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三要素之間的內在聯系和數量關系,表明了企業一定時點上的財務狀況,因此上述等式也稱為靜態會計恒等式。由于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是構成資產負債表的要素,此公式是編制資產負債表的理論基礎,故此等式又被稱為資產負債表等式。
(二)動態會計恒等式: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
企業通過舉債和接受投資購置資產,其主要目標是利用這些經濟資源,通過生產經營賺取利潤,使所有者權益增加。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會發生收入和費用。一定時期的收入和費用相配比,其差額即為企業的經營成果。收入大于費用的差額為盈利,反之為虧損。收入、費用和利潤三者之間的關系,用等式表示如下:
收入—費用=利潤
該等式反映了收入和費用的配比關系及經營成果的形成。由于收入、費用和利潤是構成利潤表的要素,此公式是編制利潤表的理論基礎,故此等式又被稱為利潤表等式。上述等式是從某個會計期間,考察企業的經營成果而形成的恒等關系。它表明,從動態考察,某一期間的利潤,是已實現的收入減去發生的費用的差額。收入可以導致企業資產的增加或負債的減少,最終導致所有者權益的增加,而費用可導致資產的減少或負債的增加,最終導致所有者權益的減少。若收入大于費用,所有者權益將按確定的企業凈盈利額增加;若收入小于費用,所有者權益將按確定的企業凈虧損額減少。也就是說企業的所有者要承擔企業的盈虧。由于利潤在未分配之前屬于所有者權益,所以一定時期的經營成果必然影響該時期末的財務狀況。在會計期間觀察企業六大會計要素之間的關系時,上述基本等式可以進一步擴展為以下的會計等式: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利潤
=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
此式表達的是動態會計恒等式,可適用于會計期間的任何一個時刻。如果在期初,收入和費用為零,上式實際上可簡化成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如果在期末,企業將收入與費用相抵減,計算結轉出盈利或虧損,又全部歸入所有者權益,這樣在會計期末,會計等式又恢復到期初的形式,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可見,“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這個會計等式是“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這一等式在收入和費用結轉利潤以后的表現形式。
由于收入、費用、利潤是構成利潤表的三個會計要素,“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這一等式將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聯系起來,從而揭示了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要素各自內部相互間的內在聯系和數量上的關系,以及兩表之間有關項目的關系,也為檢查日常記錄是否正確提供了依據。
綜上所述,會計恒等式完整地表現了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及其形成過程,它是設置賬戶、復式記賬、編制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方法的理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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