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頁 > 從業資格 > 會計從業資格 > 會計從業資格資料 > 重慶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有關問題通知

      重慶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有關問題通知

      發布時間:2010-08-31 20:10  來源:會計從業資格資料 查看:打印  關閉
      銀行招聘網(www.myshuangyou.com)溫馨提示:凡告知“加qq聯系、無需任何條件、工作地點不限”,收取服裝費、押金、報名費等各種費用的信息均有欺詐嫌疑,請保持警惕。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我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會[2006]56號

      各區縣(自治縣、市)財政局、市級主管部門、企業(控股)集團公司、大專院校、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單位、各會計人員從業資格培訓單位及會計電算化考點: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堅持執政為民、服務發展,方便人民群眾,提高辦事效率,現將我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中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制證權限下放各區縣(自治縣、市)

        《制證權》下放是體現“執政為民、服務發展”的重要舉措。不僅能讓各區市縣(自治縣、市)的會計人員及時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同時也能降低基層會計從業管理機構的行政成本。因此,決定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制證權限全部下放到各區市縣。制證權限下放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設備配置。

        各區縣(自治縣、市)需配置ELTRON P310 專用制卡機和電子熱塑封機。所需設備資金由各區縣(自治縣、市)財政自行解決。制證權下放過程中如有困難愿意繼續由市局提供證、卡的,我們仍將熱忱為基層服務。

        為了確保《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制證工作的順利進行,市局將于11月底對各區縣(自治縣、市)會計從業管理部門相關人員進行一次操作培訓。

        (二)空白《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IC 卡的管理。

        為了空白證(卡)發放的嚴格管理,每月的1-3號(節假日順延)為空白證(卡)的領取時間。證(卡)領取時,須填制“區縣財政部門空白《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IC卡領取申請表”一式兩份(表格附后),一份由發證單位存檔備案,另一份由領取單位存檔。

        各區縣(自治縣、市)財政局必須在每月25日前,向市財政局上報:“區縣財政部門空白《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IC卡使用情況表”(表格附后);上次(首次申領除外)申領的證(卡)因制證產生的廢證(卡)和未用的空白證(卡);按當月實發證(卡)數全額上繳重慶市財政局該項目收費專戶的銀行進賬憑據,以確保項目收費的核對。

        各區縣(自治縣、市)財政局在制作完成《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后,必須在證書上加蓋本區縣(自治縣、市)財政局公章,直至全市使用套印重慶市財政局公章的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為止。

        (三)嚴格收費標準。

        各區縣(自治縣、市)財政局要嚴格按照《重慶市物價局關于會計人員從業資格(IC)卡、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收費標準的通知》(渝價[2002]170號)規定收費,即:會計從業資格(IC)卡每卡收費20元,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每證收費10元。收取費用全額上繳重慶市財政局。

        (四)加強管理與監督。

        制證權限下放后,各區縣(自治縣、市)財政局要加強空白證(卡)的管理,杜絕講人情,走后門拿錢買證(卡)現象。要有對工作負責的態度,堅持原則,依法行政。市財政局將對證(卡)的發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有濫發證書的現象,將立即停止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制證權限,全數收回所領取的空白《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IC卡,并在全市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規范《初級會計電算化》培訓、考試收費,減輕考生負擔

        按照《重慶市物價局關于核定會計人員培訓收費標準的復函》(渝價[2001]318號)及《重慶市物價局關于調整會計技術資格考試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渝價[2005]507號)規定,全市統一《初級會計電算化》培訓、考試收費標準為350元(即培訓收費150個課時*2元/每課時*每人=300元;考試收費50元/每人),各培訓單位和考點不得收取任何額外費用。過去有的考點向各培訓單位參考人員收取了上機費20元/每人的一律停止執行。

        為了補助各考點的場地及機器磨損等費用,市財政局將從《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收費50元/每人中按20元/每人返還各考點。

        三、調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年度時間

        為了有利于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單位科學安排教育培訓計劃,有利于廣大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學習,有利于各級會計從業管理部門加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從發文之日起,將(2006-2007年度)繼續教育培訓的日期從原來規定的日期(自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調整為(自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

        從2008年1月1日起,繼續教育培訓日期一律為當年1月1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

        四、需要強調的問題

        (一)《行政許可法》、財政部第26號令以及《重慶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細則》出臺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自取得之日起,一旦發生變更事項,可在規定時間內隨時辦理注冊變更登記,我市對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已不再進行兩年一次年審,實行日常注冊登記制度。因此,各區縣(自治縣、市)財政局要嚴格按照上述規定辦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變相搞年審。

        (二)對考生培訓問題,上述法規只對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作了明確規定,沒有對會計人員的其他培訓作任何強制性要求。因此,會計從業資格考前培訓應本著考生自愿原則,各區縣(自治縣、市)財政局不能強行要求考生參加考前培訓。同時,各考點和培訓點應嚴格實行考、培分離,堅持客觀、公正,維護考生利益,杜絕考培掛鉤的武斷行為。

        附件:

      附件

        1、區縣財政部門空白《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IC卡領取申請表

        2、區縣財政部門空白《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IC卡使用情況表

      分享到:

      熱評話題

      Back to Top
      久久国产精品最新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