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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北京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基礎重點總結(41)

      發布時間:2011-02-16 13:47  來源:會計基礎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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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節 存貨的計價方法

      一、存貨的初始計量

      《企業會計準則第l號——存貨》規定:“存貨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存貨成本包括采購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存貨的采購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

      三個不作為:

      在確定存貨成本的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下列費用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不計入存貨成本: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

      (2)倉儲費用(不包括在生產過程中為達到下一個生產階段所必需的費用);

      (3)不能歸屬于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的其他支出。

      二、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

      《企業會計準則第l號——存貨》規定,企業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包括移動平均法和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

      對于性質和用途相似的存貨,應當采用相同的成本計算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

      1.先進先出法(教材222頁)

      優點:

      隨時結出存貨發出成本和結存存貨成本;

      而且期末存貨成本接近于市價。(單選)

       

      北京2011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基礎重點總結

      缺點:

      業務較多且單價不穩定時,工作量大。物價上漲時,發出存貨成本偏低,利潤偏高。(判斷)

      2.加權平均法(全月一次加權平均法)(月末加權平均法)

      (1)概念:教材223頁

      平時收入時按數量、單價、金額登記,但每次不確定其結存單價,在月末時一次計算其本期的加權平均單價;

      本期耗用或出售的存貨,平時只登記數量,不登記單價和金額;

      月末時,再按此加權平均單價確定其金額。

      加權平均單價=(月初結存存貨實際成本+本月收入存貨實際成本)/(月初結存存貨數量+本月收入存貨數量)

      (2)權數:月初和購入數量

      計算單價時間:月末一次

      (3)優缺點

      優點:簡化成本計算工作;

      缺點:平時無法反映發出和結存成本,不利于存貨成本的日常管理與控制。

      3.移動平均法

      移動平均法與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的計算原理基本相同。

      (1)方法:教材225頁

      (2)特點:在每次(批)收入存貨時重新計算一次加權平均單價。(單選)

      4.個別計價法

      個別計價法,又稱個別認定法、具體辨認法、分批實際法。

      假設存貨的成本流轉與實物流轉相一致。(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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