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記帳憑證帳務處理程序下,企業可以選擇使用兩類記帳憑證,一類是通用憑證,所有的經濟業務均編制此種憑證;另一類是專用憑證,根據不同的業務性質分別編制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帳憑證。同時,在這種帳務處理程序下,企業還應設置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明細分類帳和總分類帳。其中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和總分類帳可以選擇三欄式訂本帳,明細帳根據需要可以選擇三欄式、數量金額式和多欄式。
記帳憑證帳務處理程序下,企業的會計核算步驟如下:
1、根據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用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帳憑證,也可以直接選用通用記帳憑證。
2、根據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逐日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3、根據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帳憑證逐筆登記各類明細帳。
4、根據記帳憑證逐筆登記總分類帳。
5、月末,將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各明細帳的余額的合計數,分別與相關總分類帳帳戶的余額進行核對。
6、根據總分類帳和明細分類帳編制會計報表。
記帳憑證帳務處理程序的核算程序如下圖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