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置會計科目的原則。
設置會計科目應遵循以下原則:
①必須結合會計對象特點。
②必須符合經濟管理的要求。
③必須講求科學性與實用性的統一。
④必須保持相對的穩定性。
⑤必須概念清楚、通俗易懂。
(2)會計科目的分類。
為了正確掌握和運用會計科目,可以按各種不同標志對其進行分類。
①按反映的經濟內容分類。
按照經濟內容劃分,會計科目可以分為五類:資產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成本費用類和損益類。這種分類,有助于了解和掌握各會計科目核算的內容以及會計科目的性質,正確運用各會計科目提供的信息資料。
②按照提供指標的詳細程度分類。
企業在設置會計科目時,應同時兼顧企業內部和外部兩方面對會計信息的需要,對會計科目進行適當分級。會計科目按其提供指標的詳細程度,可以分為總分類科目和明細分類科目。
總分類科目又稱總賬科目或一級科目,是對會計對象的具體內容進行總括分類的科目,它提供的會計信息較為概括。明細分類科目又稱明細科目、細目或三級科目,是對總分類賬科目進一步詳細分類的科目,它提供比總分類科目更詳細、更具體的會計信息。如果總分類科目下明細項目很多,為便于管理,可在總分類科目和明細分類科目之間設子科目,又稱子目或二級科目。
按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總分類科目一般由財政部按行業統一制定,明細分類科目一般由企業根據實際需要自行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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