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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收票據僅指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而收到的商業匯票。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雙方商定,最長不超過6個月。
2、分類:
①按承兌人不同,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②按其是否帶息,分為帶息票據和不帶息票據。
3、入賬價值: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企業收到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時,按照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入賬。
為簡化會計核算,企業所收到的無論是帶息票據還是不帶息票據均按其票面金額入賬。
4、商業匯票的利息計算公式:
商業匯票的利息=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票面利率×票據期限
票據期限按月表示時,應以到期月份中與出票日相同的那一天為到期日。月末簽發的票據,不論月份大小,以到期月份的月末那一天為到期日。
票據期限按日表示時,應從出票日起按實際出票天數計算。出票日和到期日只能計算其中的一天,即“算頭不算尾”或“算尾不算頭”。
5、企業應設置“應收票據備查簿”,逐筆登記商業匯票的各項資料,到期結清票款或退票后,應當在備查簿內逐筆注銷。
6、帶息票據的核算:計提的利息一方面增加應收票據的賬面余額,另一方面沖減“財務費用”。到期不能收回的帶息應收票據,轉入“應收賬款”賬戶核算后,期末不再計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關備查簿中進行登記,待實際收到時再沖減當期的財務費用。
例題:
1、2007年8月1日,銷售商品給B公司,發票注明價款10000元,增值稅1700元,現金代墊運費300元,收到B公司簽發并承兌的商業匯票一張,期限3個月,要求寫出銷售及收回款項的分錄。
①銷售時:
借:應收票據12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
庫存現金300
②收回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12000
貸:應收票據12000
注意:如果票據到期款項未收回,應借記“應收賬款”賬戶。
說明:①應收票據的核算內容包括:A銷售商品;B提供勞務;C出租房屋;D出租包裝物。
②應收票據的入賬價值包括的內容同應收賬款。
2、2007年8月1日,銷售商品給B公司,發票注明價款10000元,增值稅1700元,現金代墊運費300元,收到B公司簽發并承兌的商業匯票一張,期限3個月,票面利率6%,要求:寫出銷售及到期收回款的分錄。
①銷售時:
借:應收票據12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
庫存現金300
②收回款項時:3個月利息=(12000×6%)×3/12=180元
借:銀行存款12180
貸:應收票據12000
財務費用180
3、2007年11月1日,銷售商品給B公司,價款10000元,增值稅1700元,現金代墊運費300元,收到B公司商業匯票一張,期限3個月,票面利率6%。要求寫出銷售、期末計提利息及到期收回款項的分錄。
①銷售時:
借:應收票據12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
庫存現金300
②期末計提利息:2個月利息=(12000×6%)×2/12=120元
借:應收票據120
貸:財務費用120
③到期收回款項:1個月利息=(12000×6%)×1/12=60元
借:銀行存款12180
貸:應收票據12120
財務費用60
如果到期款項未收回:
借:應收賬款12180
貸:應收票據12120
財務費用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