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產清查的意義
財產清查是指通過對貨幣資金、實物資產和往來款項的盤點或核對,確定其實存數,并查明賬存數與實存數是否相符的一種專門方法。
按照會計制度的要求,任何單位都必須通過賬簿全面、連續、系統地反映財產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并通過物資管理,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但客觀情況十分復雜,許多原因都會使賬存數與實存數發生差異,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由于自然條件的影響或計量的尾差所發生的質量或數量的變化;第二,由于制度不嚴或工作人員的疏忽,造成計算差錯、登記錯誤或霉爛變質損失;第三,由于營私舞弊、貪污盜竊或非法侵占等不法行為造成的損失。
財產清查對于保證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和可靠,保護企業財產的安全與完整,充分挖掘企業物資潛力,促進企業健全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等方面有著重要意義。
(一)可以確保賬實相符。保證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和完整
通過財產清查,可以確定各項財產的實存數,將實存數與賬存數進行對比,如發現盤盈和盤虧,及時調整賬簿記錄,做到賬實相符,以保證賬簿記錄的真實、正確,為經濟管理提供可靠的數據資料。
(二)可以加強物資管理。保護財產物資的安全與完整
若在財產清查過程中發現財產損壞、丟失、被非法挪用,或被貪污盜竊等情況,就必須查明各種財產的收發和保管制度的執行情況,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在清查債權、債務過程中.也可以通過清理懸賬懸案,加速資金結算和賬款催收.避免壞賬損失。
(三)可以充分利用資金.挖掘財產物資的潛力
在清查過程中,必然要對各種財產物資的儲備和利用情況加以核實,有利于采取措施,重新組合,充分挖掘財產物資的利用潛力。
(四)可以促進企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
通過財產清查,企業可以對資金結算、賬務核算、財產驗收保管以及債權、債務、資本金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調查研究,找出原因,采取措施,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并促使企業認真貫徹執行,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二、財產清查盤存制度
財產物資的盤存制度有實地盤存制和永續盤存制。
(一)實地盤存制
是指企業對各項財產物資,只在賬簿中登記其收入數,不登記其發出數,期末通過對實物的盤點來確定財產物資結余數,然后倒擠出本期發出數的一種盤存制度。其計算公式為:
本期發出數=期初結存數+本期收入數-期末實存數
實地盤存制的優點簡便易行,但如果內部控制制度不嚴,期末實存數的正確性就成問題,從而導致本期發出數也未必可靠。
(二)永續盤存制
是指企業對各項財產物資的收入和發出的數量及金額,都必須根據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在有關的賬簿中進行連續登記,并隨時結出賬面余額的一種盤存制度。其計算公式為:
期末賬面結存數=期初賬面結存數+本期收入數-本期發出數
以上公式與實地盤存制的公式內容相同,但次序不同。實地盤存制是根據期末實存數倒擠出本期發出數,而永續盤存制是減去本期實際發生數后結出期末實存數。后者手續比較嚴密,會計賬簿起到了實際控制財產物資收、付、存的作用,有利于加強財產管理,因此為大多數企業所應用。另外,由于永續盤存制對財產物資的發出逐筆都有記錄,且有原始憑證為依據,容易追查差錯的來龍去脈,也容易控制差錯和非法行為的發生,是控制差錯和制止非
法行為的有效方法。
永續盤存制雖然實際記錄了財產物資的收、付、存數量和金額,但賬簿記錄與實際盤存的數量和金額,仍然有發生差異的可能。因此,即使是實行永續盤存制,也必須定期進行財產清查,以確保賬實相符。
【例】某商業公司月初庫存甲商品50件,單位成本1 000元,本月購入甲商品950件,單位成本1 000元;本期銷售甲商品900件,期末經實地盤點,查明甲商品實存為80件,則按照永續盤存制和實地盤存制可分別計算如下:
永續盤存制下銷售甲商品的成本=1 000×900=900000(元)
月末甲商品賬面余額=1000×50+1000×950-900000=100000(元)
實地盤存制下銷售甲商品的成本=1000×50+1000×950-1000×80=920000(元)
從上面的計算可以看到,在永續盤存制下,通過實地盤點可以查明實存金額(80 000元)和賬存金額(100 000元)不符。因此,可以通過財產清查,確定財產物資實有數,并確定盤盈、盤虧數額。
在實地盤存制下,本期發出金額是倒擠得到的,無法確定盤盈、盤虧。實際上,盤虧金額20 000元(100 000—80 000),也作為本期耗用數額計算確認。
在會計核算中大部分財產物資均應采用永續盤存制。
三、財產清查的種類
(一)按財產清查的對象和范圍分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對全部財產物資和往來款項等進行全面的盤點和查詢。原則上講,全面清查的范圍應包括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所有有關項目。以制造企業為例,全面清查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各項:
(1)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和銀行借款。
(2)各種機器設備、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資產。
(3)各種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等流動資產。
(4)各項在途材料、在途商品及在途物資。
(5)各種應收、應付、預收、預付款等往來款項。
(6)接受或委托其他單位加工保管的材料和物資。
(7)各種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等有關所有者權益項目。
全面清查的內容多、范圍廣、投入的人力多,不可能經常進行,一般只用于年終結算前的清查。當然,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企業破產、合并、改變隸屬關系、清產核資或單位主要負責人調離工作崗位等,為了明確經濟責任或核定資金,也要進行全面清查。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根據需要對部分財產物資和往來款項等進行的盤點和清查。其清查的主要對象是流動性較大的財產,如現金、原材料、在產品和庫存商品等。局部清查范圍小,內容少,涉及的人員較少,但專業性較強。主要包括以下各項:考試就到銀行招聘網
(1)對于現金,應由出納員在每日業務終了時清點,做到日清月結。
(2)對于銀行存款和銀行借款,應由出納員每月同銀行核對一次。
(3)對于原材料、在產品和庫存商品除年度清查外,每月應有計劃地重點抽查,對于貴重的財產物資,應每月清查盤點一次。
(4)對于債權、債務,應在年度內至少核對一至兩次,如有問題應及時核對,及時解決。
(二)按財產清查的時間分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按預先確定的時間對財產物資所進行的清查。定期清查的對象和范圍不定.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清查的目的是為了及時發現賬實不符。調整錯誤,核實損益,保證會計報表的真實與完整。定期清查通常在年末、半年末、季末、月末結賬時進行。
2.不定期清查來源:考試大
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先沒有規定清查時間,根據特殊需要而進行的臨時性清查。不定期清查主要在以下幾種情況下進行:
(1)為了明確經濟責任,在財產物資或現金的保管人員發生變動時,對其經管的財產進行清查。
(2)上級或國家有關部門決定對本單位會計或業務進行審查時,根據審查的要求和范圍對財產物資進行的清查,其目的往往是驗證該單位會計資料的可靠性。
(3)企業進行兼并、破產或轉移所有權時,對企業的財產進行清查,目的是摸清企業的家底。
(4)發生自然災害或貪污盜竊時.對受損的財產物資進行清查,目的是查清損失情況。
上述定期清查、不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應根據實際需要來確定。
四、財產清查的一般程序
1.建立財產清查組織。清查組織應由單位領導和財務會計、業務、倉庫等有關部門的人員組成,一般應由管理層研究制訂財產清查計劃,確定工作進度和方式方法。
2.組織清查人員學習有關政策規定,掌握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業務知識,以提高財產清查工作的質量。
3.確定清查對象、范圍,明確清查任務。大的美女編輯們來源:
4.制定清查方案,具體安排清查內容、時間、步驟、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準備。
5.清查時本著先清查數量、核對有關賬簿記錄等,后認定質量的原則進行。
6.填制盤存清單。清查人員要做好盤點記錄,填制盤存清單,列明所查財產物資的實存數量和款項及債權債務的實有數額。
7.根據盤存清單填制實物、往來賬項清查結果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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