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企業有三個特點:一是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二是購入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可以用銷項稅額抵扣;如果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可以結轉至下期繼續抵扣,如果當期銷項稅額大于當期進項稅額,抵扣后的余額為企業的應交增值稅額。三是銷售額不包括其銷項稅額。如果企業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采用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合并定價方法,應還原為不含稅銷售額,其計算公式為: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并按不含稅銷售額計算銷項稅額。 編輯特別推薦:
根據一般納稅企業的特點,其會計實務有三個要點:一是在購進階段,會計處理時實行價與稅分離,價與稅分離的依據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和增值稅稅款,屬于價款部分計入購入物資或者應稅勞務的成本,屬于增值稅額部分,計入進項稅額。二是在銷售階段,銷售價格中不含稅;如果定價時含稅,應還原為不含稅的價格作為銷售收入,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作為銷項稅額。三是一般納稅企業只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進口貨物已交納增值稅的完稅憑證、購進免稅農產品或者收購廢舊物資的專用收購憑證以及可據以作為扣稅依據的運費結算單據等憑證時,進項稅額才能從銷項稅額中予以抵扣。
(1)一般購銷業務的會計處理
①購進貨物、接受應稅勞務的會計處理
一般納稅企業購進貨物、接受應稅勞務,按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賬戶,按專用發票上記載的應計入采購成本或加工修理等物資成本的金額,借記“在途物資”等賬戶;按照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賬戶。購入貨物發生退回,作相反的會計處理。
②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的會計處理
一般納稅企業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按實現的銷售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按銷售收入和規定的增值稅稅率計算收取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照應收或者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發生銷售退回作相反的會計處理。
③購入免稅產品的會計處理
企業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可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并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作會計處理時,應根據有關購進農產品的有關規定計算的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賬戶,按買價扣除計算的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借記“在途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等賬戶;按支付或應付的買價,貸記“銀行存款”等賬戶。
④視同銷售的會計處理采集者退散
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用于非應稅項目等行為,應視同銷售行為,需要計算繳納增值稅。
⑤不予抵扣項目的會計處理
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企業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會計實務中,對于這些按規定不予抵扣的進項稅額,應根據購入時能否直接確認,分別進行會計處理:
一是購入貨物時能直接確認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的,如購進貨物直接用于免征增值稅項目,或者直接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或者直接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會計核算時,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應直接計入購入貨物或接受勞務的成本。
⑥轉出多交增值稅和未交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月份終了,企業應通過計算來確定是否存在應交而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額。其計算公式如下:
本月應交而未交增值稅額=本月銷項稅額+本月進項稅額轉出額―月初結轉的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本月進項稅額―本月已交本月的增值稅額
如果計算結果大于零,表示企業有應交而未交的增值稅額,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賬戶,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賬戶。
⑦繳納增值稅的會計處理來來源:考試大采集者退散
企業繳納當月的增值稅,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如果當月繳納上月或以前月份欠交的增值稅,則應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