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地說,折扣和折讓都是銷售方對購買方進行的價格讓步,但折扣和折讓的原因、形式和對會計的影響都不一樣。
折扣
在新會計準則中,折扣分為現金折扣和商業折扣。現金折扣是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扣除,在折扣期限內付款時,債務人可以少付部分貨款。該折扣發生時被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商業折扣是指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如購貨方大量采購時,而在商品標價上給予的價格扣除。該折扣直接從收入中扣除,不需要進行特殊賬務處理。在折扣條件下,銷售方的主動性一般要大一些。
折讓
折讓即銷售折讓,是指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根據新準則的相關規定,折讓在發生時一般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但如果該銷售折讓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應該按照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折讓的這種價格讓步是一種銷售方的被動讓步,購買方的主動權一般要大一些,讓步的程度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商確定。當協商無果時,往往會發生銷售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