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五、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算方法(白酒、卷煙適用)
應納稅額=應稅銷售數量×定額稅率+應稅銷售額×比例稅率
計稅依據的特殊規定
(一)納稅人通過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的自產應稅消費品,應按照門市部對外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征收消費稅(不按廠家給門市的價格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