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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復習建議及重點內容提示

      發布時間:2011-07-14 23:34   來源:稅法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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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招聘考試備考資料

      第一部分:學習方法建議

        1.教材分化

        2.復雜問題簡單化

        3.共性問題混淆問題總結化

        4.考點應試化

        第二部分:重點內容提示及測試

        第二章 增值稅法

        一、征稅范圍

        (一)一般規定

        (二)具體規定

        1.征收范圍的特殊項目

        2.特殊行為:視同銷售行為

        (三)其他特殊規定

        1.《條例》規定的免稅項目

        2.其他征免稅項目

        3.起征點

        4.放棄免稅權的處理

        二、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及管理

        (一)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及管理

        (二)一般納稅人的認定及管理

        1.認定范圍

        2.認定程序

        3.納稅輔導期管理:①輔導期范圍 ②輔導期限 ③發票管理

        三、稅率和征收率

        1.基本稅率

        2.低稅率

        3.征收率

        附件: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的相關政策

        

        四、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1.銷售額的時間限定(第十節內容)

        2.銷售額的確定

        (1)一般情況下的銷售額的確定

        (2)幾種特殊銷售行為下的銷售額

        (3)含稅銷售額的換算

        3.當期進項稅額

        (1)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2)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五、兼營、混合銷售行為的稅務處理

        六、“免、抵、退”稅的計算方法

        附: 出口“免、抵、退”稅的計算方法,計算分兩種情況:

        1.出口企業全部原材料均從國內購進,“免、抵、退”辦法基本步驟為五步:

        第一步剔稅:計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退稅率)

        第二步抵稅:計算當期應納增值稅額

        當期應納稅額=內銷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第一步計算的數額)-上期留抵稅額(小于0進入下一步)

        第三步算尺度:計算免抵退稅額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的退稅率

        第四步比:確定應退稅額(第二步與第三步相比,誰小按誰退)

        注意:第二步大于第三步的情況下,2-3=下期留抵稅額。

        第五步確定免抵稅額:第三步減第四步=免抵稅額。

        2.如果出口企業有免稅購進原材料的情況,計算過程依然為五步,不同的是第一步和第三步需要做一個修正,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修正的剔稅額:

        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免稅購進原材料的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退稅率)

        第二步抵稅:計算公式同上

        第三步修正的尺度: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免稅購進原材料的價格)×出口貨物的退稅率

        第四步比:同上

        第五步確定免抵稅額: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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