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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個人理財》要點詳解:銀行代理理財產品

      發布時間:2011-07-14 01:10   來源:個人理財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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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招聘考試備考資料

      第五章 銀行代理理財產品

        考試大綱規定的考試要求:
        一、銀行代理理財產品的概念
        二、銀行代理理財產品銷售的基本原則
        三、銀行代理理財產品分類
        基金、股票、保險、國債、信托、黃金

        要點詳解:
        一、銀行代理理財產品的概念
        要求:掌握概念
        銀行代理服務類業務簡稱代理業務,指不構成商業銀行表內資產負債業務,給商業銀行帶來非利息收入的業務。
        近年來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金融業持續深化改革,投資者銀行業務需求日益多樣化,銀行開展代理業務可以為投資者提供廣闊的金融平臺;
        同時銀行代理業務的迅猛發展,滿足了個人理財需求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特點:
        發展代理業務,不僅有利于完善銀行的服務功能,為客戶提供更多的金融產品、更好的服務,滿足客戶需求,穩定和擴大客戶資源;也有利于充分利用銀行的資源來發展中間業務,擴大收入來源。
        【例題】不構成銀行表內資產負責業務,給商業銀行帶來非利息收入的是( )
        A.銀行貸款業務  B.銀行代理業務
        C.銀行投資業務  D.銀行儲蓄業務
        『正確答案』B
        二、銀行代理理財產品銷售的基本原則
        (一)適用性原則
        在銷售代理理財產品時,要綜合考慮客戶所屬的人生周期以及相匹配的風險承受能力、客戶投資目標、投資期限長短、產品流動性等因素,為客戶推薦適合的產品。
        (二)客觀性原則
        在向客戶推薦產品時,銀行從業人員應客觀地向客戶說明產品的各種要素,讓客戶在購買產品前對產品類型、特點、購買方式、投資方向、收益預期、市場風險等有全面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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